8月1日起深圳租房居民與購房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待遇
印錦
深圳住房新規,是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的決策部署,很務實,值得借鑒。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讓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戶籍居民和為社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一線職工有了保障。新規施行之日前的在冊輪候人申請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承租人申請續租的,可以選擇按照原政策執行,不審核家庭收入財產狀況,租金按照原政策租金定價規則確定,新舊規實現無縫銜接,供輪候人選擇,也很親民。
當然,新規落實需要更細致的工作。要動員各方力量做好監督落地。同時,要防止承租人在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存在以租代購等方式變相購買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限期改正等方式及時處理,確保新規的有效施行。
江瀚視野
如何看待8月1日起深圳租房居民與購房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待遇?
這件事有幾點值得我們關注:
平等和公平:這項政策的出臺體現了政府對于住房問題的重視,并通過提供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待遇的機會,推動社會的平等和公平。無論是租房居民還是購房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方面應該受到平等對待,這有助于解決住房不平等問題,減少社會階層之間的差距。
公共租賃住房供應的重要性:政策中提到要健全公共租賃住房供應模式,并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的供給。加大公共租賃住房的供給,可以為廣大租房居民提供負擔得起的住房選擇,緩解租金上漲和居住壓力。政策中優化輪候配租規則,使有限的公共資源能更好地惠及困難家庭群體,進一步減少住房不平等。
市場與政府的角色:政策強調以市場配置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和政策支持的住房租賃體系。這體現了市場和政府在住房領域的合作與相互補充。市場的作用體現在住房租賃體系中,政府則通過提供基本保障與政策支持,引導市場發展,使租賃市場更加健康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