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藥股份澄清:與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業務往來
山居一隅伴孤鶴
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購買遺體、殘肢作為原材料,用于生產“同種異體骨植入性材料”產品,這可能是今年以來我看到的最為驚悚的新聞之一。現如今除了譴責和對這個公司予以查處以外,可能普通人更重視的就是這個產業鏈上到底有哪些醫藥企業牽涉了進去。目前看來已經有了不少,其中國藥集團就是一個。現如今的問題是,雖然國藥集團否認自己跟山西奧瑞公司有業務關系,但是在國藥控股泉州有限公司耗材備案結果公示中,山西奧瑞生物材料有限公司以國藥控股泉州公司同種骨植入材料生產商身份出現,這到底是怎么回事,難道這個國藥泉州公司不屬于國藥集團嗎?
譚浩俊
據澎湃新聞報道,8月8日,律師易勝華在網上公開一起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案的案件材料,該材料由山西太原市公安局今年5月23日作出,顯示將此案移送至太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材料,該案涉及非法盜竊、倒賣尸體數千具。共有75名犯罪嫌疑人,涉及單位包括山西奧瑞公司、四川恒普科技有限公司、山東青島大學附屬醫院肝臟病中心、桂林醫學院、桂林市殯儀館、平樂縣殯儀館、永福縣殯儀館等單位,此外,還涉及犯罪嫌疑人蘇某某所控制的云南水富市火化場、重慶巴南區火化場、貴州石阡縣火化場、四川大英縣火化場。
真正是觸目驚心,如此傷天害理的事也能做得出來,完全是喪盡天良。雖然司法機關會依據相關法律追究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犯罪嫌疑人也將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還是要說,對這些犯罪嫌疑人,不殺是不足以平民憤的。
也許,依據相關法律,犯罪嫌疑人不可能都達到殺頭,也就是死刑的地步,但是,從感情上講,這些犯罪嫌疑人,如果不判處死刑,真的無法讓人接受。想一想,數千具遺體,就這樣在利益驅動下,被犯罪嫌疑人毀壞、侮辱和損害,對他們的親人來說,是怎樣的感情傷害,又是怎樣的心理摧殘。更重要的,既然這么多遺體被盜竊、偷賣,他們親人帶回去的骨灰,不僅是假的,而且偷用了其他死者的骨灰。也就是說,傷害的不只是這些死者以及他們的親人,還有其他死者及他們的親人。在被盜竊、偷賣尸體的這些年,到底有多少死者被犯罪嫌疑人侮辱、傷害過,恐怕連犯罪嫌疑人自己也說不清。在這些殯儀館、火化場進行過尸體存放、火化,以及在相關醫院、學校有過親人死亡的家庭,是否可以共同向這些單位發起訴訟,值得研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盜竊、侮辱、故意毀壞尸體、尸骨、骨灰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千具尸體,都是在死者親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盜竊、偷賣,或向購買人提供尸骨原材料的,都可以認為是毀尸,根據毀尸數量,罪行相當嚴重,最高可以判處死刑。
人活著不易,沒有想到,死了也要被不法分子侮辱、傷害,想安安靜靜離開都做不到,如果不對犯罪嫌疑人嚴懲,確實對不起死者及其親人,也會讓殯儀館等的公信力受到嚴重質疑。同時,一些大學及其附屬醫院也涉案其中,就更是讓人意想不到。更重要的,像桂林醫學院,竟然是在國家審計署開展的專項審計時才發現的,該院解剖教研室實驗員蘭某某以每具1萬元的價格將322具人體骨骼倒賣給山西奧瑞公司,非法牟利。那么,桂林醫學院的管理將是何等混亂。而殯儀館作為民政部門監管的福利機構,殯儀館工作人員的行為,難道一點也不受監督?發生如此嚴重的問題,也一點察覺也沒有?個中是否還有更為復雜的原因,需要深入調查。
而一名犯罪嫌疑人能夠控制那么多家火化場,恐怕也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至少,需要打通很多環節才能有這樣的能耐。那么,到底有多少環節給犯罪嫌疑人開了綠燈,都是在什么情況下開的綠燈,誰給開的綠燈,等等,也需要全面調查,把情況真正弄清楚。否則,誰也無法保證不會出現新的問題。
此事既然已經通過媒體披露出來了,就必須公開審理、公開審判,并及時將審理、審判結果公布于眾。要知道,這件事的社會影響太大、危害性太大、侮辱性太大,如果不能對犯罪嫌疑人嚴厲懲罰,是很難交代的,對死者無法交代,對死者親人無法交代,對輿論和公眾也無法交代。而相關地區的監管機構,也無法推責,也需要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