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滴滴出行”因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被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相關規定下架。
“滴滴出行”過去短短一周時間內遭遇了過山車一般的經歷:滴滴于6月30日在紐交所低調上市,隨后7月2日被網絡安全審查,暫停新用戶注冊;7月4日被通報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被下架。滴滴在美上市引來了更為嚴厲和嚴謹的目光審視。
所有的互聯網平臺都會沉淀大量的公民個人信息,滴滴的特殊性在于,作為無可爭議的出行平臺,滴滴事實上掌握了中國所有城市的個人出行、通行及街景數據。這些地理數據與其他數據不同的地方在于,它們經過分析和加工,可以用于軍事用途。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網信辦7月2日的公告稱:“為防范國家數據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這一定不是套話,簡短的文字道明了事情的原委。滴滴因為存在數據安全風險,被暫停新用戶注冊,“防范風險擴大”。也就是說,這一次滴滴觸碰的可能是國家安全的生死底線。
我國自2020年4月頒布《網絡安全審查辦法》以來,網絡安全審查可以說一直是懸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頭上的達摩克里斯之劍,但它一直沒有落下來過。滴滴成為第一個被審查的企業,本身就是一個嚴厲且嚴重的信號。因為,網絡安全審查關注的國家安全,落腳點在于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的供應鏈安全。
因為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的產品和服務不當,可能招致三種風險:第一,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第二,重要信息被泄露;第三,業務被中斷。這都直接指向至關重要的國家安全。
滴滴作為中國最大的出行和交通平臺,與能源、金融、電信等平臺一樣,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為保障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網信辦依法可以對其供應鏈安全進行事前審查和事中持續監管。
雖然網傳消息稱,滴滴在美上市可能會“把數據打包賣給美國”,但是從網信辦的公告來看,滴滴主動出賣數據的可能性不大。更可能的是滴滴已采購的產品和服務,存在以上三種風險的隱患,所以在進行網絡安全審查的同時,停止新用戶注冊,以“防范風險擴大”。
當然,在美上市也是一個無法回避的問題。但是,這并不是說滴滴在美上市是以出賣數據為對價的,而是由此埋下了一個隱患。根據美國新修訂的法律,美國可以要求在美上市的公司披露相關數據和審計底稿,以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控制”。
但是,我國證券法明確規定,境外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不得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直接進行調查取證等活動。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境外提供與證券業務活動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美國的上市要求和中國的安全要求可以說是針尖對麥芒的沖突,如果美國證券監管機構要求滴滴提供相關數據和資料,而這些數據和資料又涉及國家安全時,滴滴將何去何從?這不僅是滴滴面臨的困境,也是國家必須事前防范的一個風險。
再說到7月4日的公告,“經檢測核實,‘滴滴出行’App存在嚴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其實,對于App而言,這已經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問題,但是滴滴作為中國老百姓出行最常用的App,沒得到任何緩沖機會,直接下架處理不可謂不嚴厲。只有把它放在國家安全這個視角來審視,才能得到合理解釋。
個人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國家安全并不是孤立的存在,很多時候是休戚與共的關系。比如說,個人信息保護的基本原則是:同意、必要、安全、公開。如果滴滴因為采購的產品或服務不當,導致存在個人信息泄露的危險,這就同時侵害了上述多方的安全。所以直接下架的根本原因,可能是它不僅侵犯了公民個人信息,更重要的是觸碰了國家安全的底線。
美國早在多個場合明確表示,下一場戰爭就是網絡戰爭,那么戰場就在網絡空間,數據則是至關重要的戰略物質。大數據時代,數據安全事關網絡安全和國家安全,從無小事。
滴滴事件,給所有互聯網平臺敲了一記警鐘,數據安全就是國家安全,更是企業的生死紅線。(財富中文網)